11月3日,国际体操联合会(FIG)对朝鲜体操协会和运动员洪淑贞涉嫌年龄造假和伪造注册一事正式作出处罚决定,考虑到这不是朝鲜第一次违反年龄规定,FIG将整个朝鲜体操协会和洪淑贞禁赛2年至2012年10月5日,直接禁止朝鲜参与任何级别的比赛甚至活动,同时禁止洪淑贞参加国内比赛。
这项处罚将导致朝鲜无缘任何国际赛事,包括即将在广州举行的亚运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等。
根据运动员参赛登记,洪淑贞在2003年大运会、2004年奥运会和2006年世锦赛上出生年份是1985年,但在2006年和2007年世锦赛以及申请北京奥运会运动员奖学金时提供的出生年份是1986年。2010年,她在护照过期申请新护照、申请FIG参赛证和向世锦赛注册时均使用了1989年的出生日期。
朝鲜方面称洪淑贞出生于1986年。他们在3天内获取了出生日期特别证明、外务省签发的一份显示1986年生日的新护照和瑞典驻平壤大使馆出具的2006年把一份申根签证发给1986年出生的洪淑贞的证明。赛事登记申请表显示她在参加东亚运和2006世锦赛时都申报了1986年的出生日期。
不过,1986年的出生日期证明洪淑贞在2003年未达到参加大运会的规定年龄,朝鲜体操协会声称这完全是朝鲜大体联的责任,而在奥运会错误申报洪淑贞的年龄则要归咎于朝鲜奥委会,但没有为此提供任何证据。今年出现的错误则据称是因为一位只工作了几个月的秘书搞混了洪淑贞和她1989年出生的妹妹、北京奥运会跳马冠军洪恩贞。
FIG最后以至少一次年龄造假(2003年)为依据进行了处罚。朝鲜体操协会还被要求支付20000瑞士法郎的罚款和6000瑞士法郎的调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