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三日(记者于晶波)在今天举行的“北京律师畅谈奥运法律服务研讨会”上,许多律师都表示,北京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借以保证国际奥委会会旗、会徽等特定标志的合法使用。 近日来,某些厂家和个人侵权使用国际奥委会会旗、会徽等特定标志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严重地侵扰了国际奥委会权益,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在场的许多律师认为,应加大清理侵权广告的力度、避免违法使用五环等奥运标志,保证奥运标志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另有律师表示,作为二00八年奥运会主办国,我们不能随随便便地滥用奥运标识,搭乘奥运会的“车”。 因在国际奥委会考察期间陈述表现突出、受到北京市市长刘淇特别嘉奖的战宁律师发言说,我们不妨学一下悉尼市,在奥运筹办及举办期间,制定一项临时性法规,专门防止这种“奥运搭车”的侵权行为。 (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