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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缩短禁赛期行贿罪 多哈亚运会港籍冠军成候判

来源:新华社
2010年10月29日22:28

  新华社香港10月29日体育专电(记者孙浩)香港区域法院29日裁定,2006年多哈亚运会75公斤级健美冠军、中国香港选手陈润韬行贿罪名成立,现正候判。

  据香港廉政公署29日公布的消息,中国香港健美总会前主席陈少文和健美运动员陈润韬串谋向亚洲健美总会秘书长提供贿款,以协助被停赛的陈润韬参加2006年多哈亚运会,被廉政公署拘控。

  区域法院29日裁定,陈少文和陈润韬同被裁定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陈少文还被裁定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欺诈罪名。法官押后于11月2日判刑。

  根据案情透露,陈润韬及另外两名健美运动员于2005年10月赴韩国参加健美比赛时,未能通过药检测试,被暂停参加任何健美比赛,各有不同停赛期。

  2006年1月至12月期间,时任香港健美总会主席的陈少文与陈润韬及另一名人士串谋,向亚洲健美总会秘书长蔡保罗提供1万美元贿款,作为缩短或撤销陈润韬停赛期限以助其参赛多哈亚运会的报酬。

  陈少文还在2006年1月至2009年5月期间,分别与另两名被停赛的健美运动员串谋,以相同理由先后向蔡保罗提供一笔10多万港元至20万港元的贿款和一笔1万美元的贿款。

  此外,陈少文还与人串谋伪称1名兼职运动员是全职运动员,诱使香港体育学院批准给予有关运动员60万港元的精英训练资助,并在健美总会周年报表上作假以试图诈骗政府的资助款项。(完)

  

(责任编辑: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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