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新都县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了在新都县某钢窗厂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张鹏。目前,此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9岁的张鹏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梦想自己有一天能飞黄腾达。读书很用功的他于1991年毕业于四川某大学,后到新都某钢窗厂工作。1996年他被派到公司驻重庆办事处。为尽快发财致富,张鹏迷上了抠“彩票”,每次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薪水不够就动用货款。但幸运之星总是与他无缘。1997年他被公司查出挪用货款7万元。张在朋友和亲属的帮助下,将货款如数退清,得到公司的谅解,从而继续在重庆办事处搞销售。“体彩”开始发行后,张鹏更加疯狂,经常购买彩票,高达30万元的货款很快就打了“水漂”。2000年8月,公司开始查帐。张自知难逃法网,却又无力偿还货款,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从银行将所有货款提出,携款潜逃。2001年6月,新都警方将其抓获归案,从其身上搜出尚未挥霍完的赃款40000元。 曾德雷李晓峰 (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