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侄儿曾找我商议有关著作权的问题,因为有个著名作家无端剽窃了他的作品。看了两部作品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哪是剽窃,完全是复制。除了主人公的名字不同以外,小说里的地点和对话等完全相同。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剽窃的那位作家竟是八十年代红极一时,当时在一家大学担任客座教授的著名作家。 侄儿立即找好律师,并向法院起诉了对方。这事轰动韩国文坛,KBS等电视台也进行跟踪报道。不过,最终我的侄儿未能得到像样的补偿,只懂得了韩国“著作权保护法”很是模棱两可的事实。 原来,事情内幕是,那位作家和出版社签订了出版畅销小说续集的合同,而他因没时间执笔,雇用了代笔者,这位代笔者全盘抄袭了侄儿的小说。 审判的结果是那位作家和出版社因为不知道这种抄袭行为,因而没有任何责任。为期半年的这桩事件就这样虎头蛇尾地结束。 这样详细地介绍侄儿的故事,是因为我也时常对棋谱著作权感到纳闷。作家以作品说话,职业棋手则以棋谱发言,虽然形式略微不同,但究其本质还是一样的。目前在围棋界,一般都认为棋谱所有权归赞助商和棋院所有。比如国手战棋谱所有权归东亚日报,王位战的棋谱所有权归中央日报。从棋手拿到对局费的瞬间,棋手就把棋谱的所有权转让给了赞助商。 不过现在,一张棋谱在完成的同时,就被几乎所有的媒体肆意引用和转载。尽管在广为宣传的意义上讲,这对赞助商或是围棋界都有利,但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就有些不妥之处。 如果棋手的棋谱和作家的作品性质相同,棋谱是不是也要享受著作权呢?我主张这点并不是为了棋谱的著作权费,而是觉得这迟早将会成为涉及棋手自尊心的问题。 据说韩国顾客在练歌房唱的每首歌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著作权费用,成为作曲家和作词人的一笔收入。同样的道理,如果每盘棋的棋谱也能采取这种方式的话,那围棋界人士的生存环境是不是要比现在好很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