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晓新评述我们无法面对面地去质问龚建平以及像龚建平一样的黑哨们,但是面对龚建平活跃在甲A和甲B赛场上的三年“完全记录”,我们却可以发现太多的东西,可以发现这名“大器晚成”的国际级裁判在三年时间里无所顾忌的迅猛发展轨迹。 “主场保护神”的成长 龚建平在目前的国际级裁判中资历并不深,直到1999赛季才有正式主裁甲级联赛的记录。从1999赛季到2001赛季,龚建平总共参与执法了54场甲级联赛,其中50场是作为主裁判,显然是裁判界内颇受重用的一名“新贵”。 1999赛季,龚建平共执法10场甲A,其中7场作为主裁判;2000赛季共执法甲A、甲B比赛20场,其中19场作为主裁判;2001赛季更是执法甲级比赛22场,全部作为主裁判。毋庸置疑,龚建平越来越受到中国足协与裁委会的重用,但如果仔细搜索他的执法记录中反映出来的胜率轨迹,同样可以得出结论,龚建平也越来越成长为一名“主场保护神”。1999赛季,在龚建平作为主裁的7场甲A比赛中,主队胜率为2胜2负3平,这是一个绝对客观的数字;2000赛季的情况稍有变化,主队胜率为9胜4负6平,主队获胜的场次已经接近一半;2001赛季的情况就更为明显,主队胜率为14胜4负4平,主队获胜场次已经达到了总场次的三分之二。 事实上,在一名裁判的执法记录中,主队获胜场次应该略高于客队获胜场次,这符合联赛胜负的规律,但绝不至于出现这样大的差距。而且,从龚建平执法记录中主队胜率突飞猛进的轨迹看,这的确是一名“敢作敢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裁判,随着在裁判界的地位日渐稳固以及对种种交易的日渐习惯,龚建平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已经成长为一名“心理成熟的黑哨”。 “黑哨”与“红旗”的区别 在反黑风潮逐渐深入的同时,孙葆洁也正在被足协和舆论树为裁判界的一面“红旗”,抛开宋卫平等众多俱乐部人士对于孙葆洁“拒绝受贿”的说法不论,我们同样可以从孙葆洁的三年执法记录中感受到这面“红旗”的可信度。 1999赛季,孙葆洁共执法13场甲A赛事,主队胜率为5胜3负5平;2000赛季共执法13场甲A赛事和3场甲B赛事,主队胜率为6胜7负3平;而2001赛季共执法11场甲A、9场甲B,主队胜率为7胜7负6平。在这份记录中,孙葆洁作为主裁判执法场次的主队胜率保持了相当均衡而且稳定的发展趋势,与龚建平的执法记录有着显而易见的区别,如果用前者执法球队的实力平均而后者实力差距明显来解释,显然没有任何说服力,孙葆洁不可能未雨绸缪而人为地调整了他的胜率表,其中原因或许只能证明龚建平之流的“胆大妄为”。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孙葆洁获得了2001赛季的“金哨奖”,但是他仅执法了11场甲A与9场甲B,而同为国际级的龚建平却整整执法了15场甲A和7场甲B,如果不是有关方面知晓内情,我们足以对金哨奖的出台持以怀疑态度。有知情者分析,孙葆洁在裁判界以及裁委会中向来不是得宠的角色,因为他“很不聪明”,这一方面表现在孙葆洁的业务能力上,许多前辈都认为他接受能力差、反应慢,所以在历年执法中都会引起不少争议;而另一方面恐怕也来自于孙葆洁为人处事的“不聪明”,作为经常拒绝俱乐部许诺的裁判,他很难摆平与俱乐部之间的关系,而这同样会影响到他在裁委会内部的“疏通关节”,与那些处事油滑、惯于借花献佛的裁判相比,他当然不是受人欢迎的对象。 完全有必要怀疑,孙葆洁的入选金哨,也许一开始就是声势浩大的反黑风潮的产物。 主场胜率的背后 平心而论,在所有国内裁判当中,龚建平的执法记录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而孙葆洁则是在信守着一个与众不同的轨迹。职业联赛数年来,国内联赛始终盛产“主场龙”和“客场虫”,这两个含义完全相反的称谓,却反映了一个共同的事实,中国联赛有着惊人的主场高胜率。而在这种高胜率背后存在的现象是什么?不难想象,一个如龚建平这样的裁判,可以在短短三年内,把主场胜率从七分之二提升到三分之二,像他一样在可怕的“行规”中浸淫的裁判们,一直在共同营造着一个主场高胜率的“世界奇迹”。事实上,职业联赛的发展已经逐渐淡化了主客场差异带来的实力影响,主场为种种幕后工作提供的便利条件才是真正的决定性因素。 更进一步看,龚建平的执法记录也反映出裁判工作的另一个发展轨迹。职业联赛初期的裁判们还保持着“利益加人情”的关系,一名裁判无论主客场都会对自己的关系户加以照顾,龚建平在1999赛季和2000赛季对重庆的照顾也是一个证明。但是,近两年这种关系已经更纯粹地利益化、市场化,长期的交往已经使俱乐部与裁判的关系不分亲疏,谁都打过交道,谁都有过交易,主场便更加成为裁判们天经地义的选择对象。 规律总是在摸索中形成,经验总是在摔打中得到,收主场钱办主场事,裁判们至少可以少挨几块板砖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