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获得2003年世界杯女足赛主办权之后,国际足联曾经征求过中国足协的意见,希望由中国足协推荐一家或数家公司来竞标。中国足协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在没有进行任何竞标活动的情况下,把足协下属的“福特宝公司”推荐给了国际足联。 3月5日国际足联同意了负责女足世界杯上商务开发工作的福特宝公司提出的和日本电通公司合作进行商务开发工作的方案。 4月中旬国际足联负责商务开发的女负责人因为工作不力而直接“下课”,接替其工作的帕特里克·马格亚上任之后很快就把中国足协当初推荐的福特宝公司抛到了一边,并很快确定了由日本的两家公司联手负责此次女足世界杯赛的商务开发工作。 7月25日国际足联商务开发部的CEO帕特里克·马格亚给中国足协发来传真,传真中称由于此前已经与多家商务合作公司进行过讨论,“我们已经得出了结论,即在市场开发和商务问题上,我们决定由国际足联直接与中国足协发生关系,而不再通过福特宝公司的关系。”同时,马格亚在传真中希望中国足协理解国际足联所作出的决定,并要求中国足协减少前往国际足联汇报工作小组的成员数量。 7月26日中国足协接到了国际足联的文件,解除了中国足协下属的福特宝公司负责的2003年女足世界杯商务开发的权利。 8月1日女足世界杯筹委会确认,商务开发将交由国际足联合作伙伴日本电通公司和中国筹委会共同开发。关于福特宝公司被取消商务开发权一事,中国筹委会主任冯剑明解释说,国际足联和筹委会均未与福特宝就商务开发权签订过任何协议,因此也不存在所谓国际足联“取消”福特宝商务开发权的问题。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公司被国际足联取消了明年女足世界杯的商务开发资格。尽管这受到了中国足协方面的一再否认,但是实际上这只是在措词方面存在一些分歧而已。应该说,国际足联是根据市场经营的方式来实现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一种做法。在报道这次事件的问题上,和中国足协关系密切与否的各媒体的立场完全不一样,也让不少人对于这次的事件还停留在单纯的“中国让人整”的认识上。 中国足协在本次世界杯之前由于出线成功,以及一直以来留给世界足球一个狂热和未经开发的足球市场的印象,因此在足球方面招商引资比较方便。都说2001年是中国足球年,在这一年中国不但实现了打进世界杯的梦想,也取得了2004年亚洲杯的主办权。当时由于中国方面已经取得了2003年女足世界杯的主办权,并且给予了亚足联非常优厚的许诺,所以亚足联把亚洲杯的主办权和商务经营权也一并交给了中国。但是,正是亚洲杯的经营权现在剩下作为福特宝公司的最后几张牌了。 最早向张吉龙建议学习英超搞职业联盟和职业联赛的,是当时辽宁俱乐部股份公司总经理张桐坡。应该说福特宝公司的成立先天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比如连名字都是从Football转译过来,这在未来的国际交往中就会在再翻译成外语中造成不正规的印象)。应该说张桐坡在建议中国足协设立专门的市场经营公司的时候,是充分考虑到中国足协的利益的;但是张桐坡的计划中,也有希望足协下放对联赛的经营权,让各地足球俱乐部真正能够自负盈亏的建议。后面的建议触及到了中国足协的根本利益,张桐坡的建议只是被一部分地接受了。从那个时候开始,中国足协开始真正认识到原来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可以这样创造效益,于是在福特宝公司成立的时候就特别强调了“把经营权利高度集中和垄断”的原则,并且在之后的运作里不断强化,也确实一度为中国足协创造了不少效益。 但是在中国足球日渐国际化的过程中,足协作为“老子”把活都揽给“儿子”的做法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福特宝公司从经营“中国之队”的项目时已开始显得力不从心,于是不得不寻找合作经营的外资伙伴。在这样的背景下,先后和国际足联主要经营合作伙伴ISL以及法国的Sport-Five(体育五台)等进行过交流,但是由于前者的总公司的突然破产,造成了“中国之队”计划的全面经营失败。由于中国足协在那段时间一直忙于中国国家队备战世界杯的活动,所以对于对外经营和包装中国足球市场的经济活动一直没有给予必要的关照。先天就依赖足协这个“老子”的福特宝总是被动地等待“送饭来”,以致于和Sport-Five的联系也没有在时效上取得成功。Sport-Five的母公司之一CANAL+在法国本土的经营非常讲求效率,一旦收益不能有所保障就马上会有所转营,比如马上出卖了巴黎圣日耳曼俱乐部的股权。在ISL破产和Sport-Five不愿接受的情况下,福特宝根本就没有能力独立经营好中国足球这块潜力巨大的市场。云中龙 威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