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重拳出击引来强烈反响。支持者有之,赞足协胆识过人;反对者亦有之,称处罚缺乏公平,颇重人治色彩。其实,处罚决定出台后,外界支持与否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足协如何以处理假球为契机,将法治摆到今后工作的重要位置上。 顺应民意为何仍有非议 中国足球长时间徘徊不前,除了有发展较晚,各方面能力不足的原因,假球也是不容忽视的负面因素,其直接后果就是造成恶劣影响,联赛吸引力下降,发展受到制约,球队不思进取,技战术进步缓慢。 如今,足协顺应民意,重拳出击假球,很有魄力地突破了“证据说”等桎梏。尽管“矫枉难免过正”,可这却是目前形势下最有力的做法。也许,足协今朝的举措还将成为中国足球发展的转折点。 足协态度值得肯定,但仍有部分足坛人士、媒体和球迷对处罚决定有所不满,其意见集中体现在处罚的公平性上。 这些意见普遍认为,如果说四川绵阳降为乙级是罪有应得的话,那么比他性质恶劣的浙江绿城、江苏舜天以及连续两轮出现问题的成都五牛都应该同律处之。另一个疑问是为什么让绵阳降级?如果是针对11比2那场球,那足协10月1日作出的处罚决定又作何解释?如果是在1日处罚的基础上追加处罚,那也应在最新处罚文件上注明追加一类的字样。 此外,整个文件没有了过去足协文件惯用的根据某某条例几条几款的格式,取而代之的是“严重违背体育公平竞争精神、严重损害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些意见认为,在具体处罚时似乎并不应该运用上述如此模糊的概念,在处罚形成决议的过程中,也似乎没有足协法律顾问的参与。 法治意识必须确立 如今掀起的轩然大波也许只是个开始,事件会向哪个方向发展目前还难以预料。不过中国足球还要踢下去,关键就要看今后怎么个踢法。 职业足球是市场化的,而市场是需要法规来完善规范的。客观地说,中国职业联赛的法很不完善,比如在此次“甲B事件”后,中国足协才有了今后积分相同,进行附加赛确定升降级结果的意向。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其结果是中国足协总是哪儿着火奔哪儿去,很辛苦却收效甚微,处罚力度和结果也往往引起极大不满。 从对假球的态度上,法规化建设还有倒退的迹象。1998年,足协纪律规定中曾有极具行业色彩的判定假球的标准——有明显迹象表明,一方或个人故意让球或双方相互让球将被判为假球。我们姑且不论这个标准是否科学,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条款正可适用如今的情势。可惜,新的纪律处罚条例中,这个条款悄悄隐去了。如果受罚俱乐部动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希望在行业内部解决问题的足协就只能被自己伸出的脚绊倒了。 现在正赶上赛季尾声,足协正可抓住这个时机为下赛季谋划一番,特别是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完善相关法规。比如今后如何转会,如何判定假球等等。晨报记者王鹏 (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