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北京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黑哨”龚建平涉嫌受贿一案已到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且龚建平已经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但据记者了解,此消息不实。 记者前天下午4时从北京市检察院和宣武区检察院同时得到证实,龚建平并没有被正式批准逮捕,有关龚建平案的最新进展和阶段性处理情况,北京市检察院将在今后几天内统一发布消息。 据一位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的检察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含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7天时间),目前龚建平在押的时间还不到法定最后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请求,检察机关只能有两种结果:批准或不批准。即使是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以后,案件仍将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的最长期限是7个半月。 据了解,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掌握批捕的条件已经与起诉时的条件更加接近,其目的是尽量减少错案和提高办案质量。换句话说,如果龚建平一旦被正式批准逮捕,那么,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就已经相当充分了。不过,法律专家认为,即便是采取了逮捕措施以后,根据案件情况,取保候审也不是没有可能。(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