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正方资源合理调配
源起于八运会的人才交流到九运会已呈如火如荼之势,共有2000多名运动员改变了“户籍”,占全部参赛选手的四分之一。而八运会上,这两个数字分别为“1000”和“十分之一”。协议交流是最普遍的方式,交流队员如获得奖牌和积分,输出和输入方各占一半。不同地区在经济实力、人才储备、师资力量、训练条件等方面各有千秋,相互结合可以取长补短、资源共享。
应当说,规范化的人才交流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有效减少了“互挖墙角”的暗箱操作,较好平衡了军队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由于运动员参赛资格而引发的纠纷已基本杜绝。对于中国竞技体育而言,人才交流的最大益处是使更多选手获得了提高竞技水平和参加大赛的机会,尽可能避免了人才的积压和浪费。
更为明显的是,冰雪项目在我国仅有少数地区开展,以往由于全运会参赛名额有限,大部分选手只能遗憾地作“看客”。而九运会,参加速滑决赛的队伍达到12支,比八运会时增加了4支。正是北京、广东、四川、重庆等地通过人才交流的方式组队参赛才让更多的选手释放了能量。从长远看,越来越多已经建有室内冰场的省市通过人才交流可以带动当地冰上项目的普及和开展,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冰上运动水涨船高。江苏获得十运会冰上舞蹈金牌,代表着“北冰南展”计划的成功实践。事实上,正是“北冰南展”使得冰雪运动的原有布局发生了质的改变,打破了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独揽整个项目的尴尬局面。“北冰南展”在促进这项运动的均衡发展的同时,对提高项目整体实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协议交流有好的一面,比如说会产生强强联合,或者让该项目弱省参与竞争。运动员不可能不流动,人才也必须交流,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我们国家的体育实力,但是不能再像现在这样交流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奥林匹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任海说:“具体该怎样更改现有的规则,力求做到合理,还要搞竞赛的人再仔细研究。从目前来看,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想法。人才流动和公平竞赛,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黑反方
求成绩,弃权、假摔不断
孙福明重赛了,但是依然输掉了比赛。因为此前“让金事件”的存在,即使双方声称“确实尽力了”,但是公众对于该比赛结果的悬疑将很难消除。
在10月15日的十运会竞赛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强调要把赛风赛纪当作最为重要的工作点来抓,密切关注双计分的运动员的比赛情况,对相关的重点场次进行重点监督。“双计分”和“协议计分”成为了最重点,因为个别单位对政策的利用已经严重损害了十运会公平竞赛的原则,而此中所引起的不正之风的负面影响丝毫不亚于兴奋剂的恶劣程度。
本版撰文记者陈敏(除署名外)
“让”有“让道”
“让”,这显然是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在使用“协议计分”算计下,一些运动队通过“让”来换取自己的利益。但是“让”不是“谦让”,其中带有很强的功利目的。“让”有“让道”,根据“交流协议”的相关规定,“谁让谁”也是很有讲究的。
按照“交流协议”的规定,符合两种情况的运动员原属单位可以获得协议计分:西部13单位和解放军代表队。按照规定,前者交流到东部省市的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的成绩将对半获利;而地方单位输送到解放军代表队的选手则可以分别给两家单位都带来同样的积分。不同的计分情况,意味着交流选手面对着原属单位选手不同的态度。
由于解放军的选手采取两次计分制度,这往往意味着,一旦代表解放军的某省运动员A遇到同省选手B时,往往对手会“保送”解放军选手,因为毕竟A的成绩可以给两家单位都带来积分。孙福明遇到解放军的辽宁籍选手闫思睿,给解放军“让金”就成为了自然。但如果一个级别由同一省市出来的两名选手打决战,情况则正好相反,协议交流到外省的队员一般就不会上去打了。毕竟,在地方利益的驱使下,谁愿意只拿半块牌呢?在“协议计分”所带来的潜在利益下,同省见解放军就让,西部选手见原籍就让,这两者成为了“让”的总原则。
“协议”的“方法论”
“弃权”或是“假摔”,一般而言运动队需要用这两种方式的一个来实践“让”这个结果。但是无论如何,在“让”的中心下,任何的表现都是不得人心的。“弃权”往往以伤病为借口,而“假摔”则以状态为理由;“假摔”和“中途弃权”算得上明赛,直接的弃权算得上暗战,要不要在公众前展现“让”,不同的运动队也有着不同的选择。
在孙福明的事件上,“假摔”成为最终的表现形式。刘永福用眼神和动作指挥了孙福明的倒下,而孙福明的一倒也算是向周围表示的无声抗议。在不少的比赛中,弃权者往往在“第二轮”宣布弃权,终其原因不外乎:在第一轮的比赛中,表示自己的实力不亚于对手;第二轮的倒下,表示无奈服从安排。在重竞技赛场的一次“中途弃权”后,弃权者的教练还颇有责任心的表示:“要对得起买票的观众,怎么也要上来露个相。”而这些话,显然是对观众的愚弄。
而在另一面,不少决赛直接出现了弃权者根本就不到场的情况,在全国最高水平的比赛中屡次出现这样的现象,显然是不正常的。据一位教练分析,队员弃权的情况有三种:一是由于队员确实有伤,不适合参加比赛;二是出于战术考虑,在首轮中为了全队的利益,在知道自己实力不如对方时,为了让对手晚打第一场比赛,延缓对手进入状态,以达到让早进入状态的选手消灭这个对手的目的,而牺牲掉队内的“小弟”;第三种情况,是由于交流的选手遇到原来的队友而主动退出比赛。
“协议”开始变味
在孙福明事件爆出之后,几乎舆论的焦点就是集中在“交流协议计分”这项政策上。由于十运会到目前为止相关“交流协议”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所以舆论开始对这项政策进行质疑。事实上,也正是个别运动队钻了协议规则的空子,为自己获利,但是却损害了赛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原来是利用新政策来鼓励新的竞争争夺金牌,但是如今却演变成个别代表队分金牌的局面,“交流协议”在“计分”的利益驱使下人为地变了味道。西部代表队主动利用“交流”还是一方面,在另一个方面,有些单位甚至颇为被动地利用“协议计分”来联合东道主来“保证公正”,这种情况的存在对于全运会的公平竞技性几乎是具有致命效应的。“协议交流”、“协议计分”不但没有真正实现“发展体育运动”、“提倡公平竞赛”的初衷,反而加剧了赛场之外的利益分配。
广西队与江苏队协议交流了5名摔跤队员,其中两人夺得金牌。广西摔跤队的总教练孙丕武在谈到为什么把全部主力队员交流给江苏队时也认为:“此举主要是为了寻求一个公正的竞争环境,不搞协议交流就怕吃裁判亏,裁判再‘黑’,也会顾及东道主的特殊身份。我们虽然表面看损失了一金,但我们毕竟顺利夺到了金牌。”广西队敢于“割肉换平安”,源于在九运会时的教训。当时广西队名将李征宇与北京队名将蒙海波争夺金牌,一场6分钟就能打完的比赛,被裁判折腾了整整1小时30分钟,最后优势十分明显的李征宇却意外地被当值裁判员判负,从而与金牌失之交臂。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