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4日报道:(记者 黎珊)在昨日柔道比赛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十运会柔道比赛竞赛委员会执行主任、国家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宋兆年就孙福明“让金”一事表示:将交由国家体育总局处理。今天对该事件的处理结果已经出来,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十运会组委会副秘书长张海峰今天在这里代表十运会组委会正式宣布:昨日女子柔道78公斤以上级别决赛结果无效,孙福明与闫思睿重新比赛。
法不容情
对于授意弟子让金一事,教练孙福明表示这是出于对队员的伤病考虑,同时也照顾到两个队之间的感情。然而感情代替不了铁的规则,也不能超越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明天在龙江体育,所有的人都希望能有一场真正的实力较量。
辽宁队撤离,孙福明留下
记者好不容易联系到辽宁柔道队领队郝春兰,郝春兰首先表示接受重赛的处罚。但同时她也恳请记者不要再炒作这件事:“孙福明因为是奥运冠军,所以这件事情很是引人注意。有点放大了”,郝春兰告诉记者,原来辽宁队准备今天晚上全部撤离,在接到重赛后,相关人员包括孙福明的陪练全部留在南京,等着明天的比赛。
韩伟明:无条件服从
在接到记者的电话后,辽宁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主任韩伟明表示他也是刚刚在网络上获悉此事,感到有点吃惊和意外,因为这种事情以前从未发生过。但“目前书面通知 我们还没有收到,如果是真的,我们一定无条件服从处罚决定。”
宋凯:孙福明有点冤
辽宁省体育局副局长宋凯得知此事后说:“接到组委会的通知,明天要参加一个网络视频会议,可能就是关于此事”。“作为奥运会冠军孙福明比较受人注目,很多观众买票都是为了来看她的,而且发生的事情在电视上都转播了,影响是有点不太好。”宋凯认为出了这类事情关键在“根”上,这个“根”就是双记分制,“一块金牌算两块,辽宁和解放军皆大欢喜,要是一银 一金显然不是双赢的结果。但是这样的结果让个体的运动员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孙福明雅典奥运会没有得到金牌,她的年纪也大了,全运会上她想证明一下自己的,所以最后哭了,可能有点不甘心。”
附:关于对柔道女子+78公斤级决赛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参赛代表团、各部室、各竞委会:
在10月13日进行的十运会柔道女子+78公斤级决赛的比赛过程中,由于辽宁队临场教练当场示意其运动员孙福明放弃比赛,导致双方运动员没有进行真实竞技即结束比赛。教练员的这一决定造成的结果违背了运动员个人的意志,违背了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违背了公平竞赛的原则,同时,这一结果也无视观众的权益和感受,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损害了十运会的形象。
经柔道项目竞赛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研究,并报组委会竞赛部批准,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第一,对干扰本场比赛的辽宁省柔道队教练刘永福给予十运会赛会通报批评;
第二,宣布该场比赛无效;
第三,重新组织闫思睿和孙福明之间的比赛。时间定于15日下午14:00,龙江体育馆。
望所有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体育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对待每场比赛。
十运会组委会
200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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