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栾菊杰为中国赢得历史上第一块击剑奥运会金牌以来,中国男女重剑、男女花剑和女子佩剑5个项目都赢得过奥运会奖牌,唯独男子佩剑凋零至今,始终冲不破欧洲诸强的层层壁垒。
在雅典奥运会男佩团体赛中,中国小伙子们遭遇最终获得冠军的法国队时一度还强势领先,连主教练张永春都认为形势大好,但最后还是没能持之以恒,以35:45的大比分失利。之后他们又输给匈牙利,只击败希腊队而获得第七名。在其它剑种各有斩获之时,男佩的尴尬更加醒目。
探究男佩在本届奥运会上再次空手而归的原因,既有受到佩剑这个剑种自身特点的制约,也有欧洲传统的影响,再也和中国自身实力不足有关。
佩剑是三大剑种中判罚最困难的。重剑最好判罚──先中亮灯得分,后中不亮灯不得分,只有在极短的时间里同时刺中对方才判双方得分。花剑由于有效部位最小,只有躯干部分,因此也不常见“互中”。而佩剑有效部位面积大,又没有重剑那样后中的不亮灯的规则,因此最容易出现“互中”。正式比赛里,差不多10剑中有7至8剑都是同时亮灯,判罚起来异常困难,运动员与裁判理论的场面时常出现。
张永春教练说:“三个剑种里,佩剑是受裁判因素影响最大的一个项目,在关键剑上一个判罚就可能导致比赛的胜负。”正因为裁判几乎可以左右比赛的结局,因此在佩剑这个传统的欧洲项目上,几乎清一色的欧洲裁判自然会在判罚时倾向于更有认同感的欧洲同胞。不仅是男佩,中国女子佩剑也是直到两天前由谭雪的一块个人银牌才结束了多年无牌的尴尬。
张永春教练介绍说,一般在“互中”的情况下,判罚获胜一方的原则主要有3个。一是主动和被动,主动进攻的一方往往会得分;二是有无重大错误,比如冲撞对方或者明显的收手;三是看有无格挡,能够先做出格挡动作并还能击中对方的更容易得分。
但在瞬息万变的比赛中,剑手的动作快到都要以百分之一秒计算,裁判的眼睛再敏锐也不可能将所有的动作尽收眼底。因此在这个时候,主观因素就起很大作用,而在此方面中国队从来都得不到“关照”。
当然张永春教练自己也承认,中国队自身的实力还没有达到欧洲一流强队的水平,夺取奖牌之路还很漫长。“但还是很遗憾啊!我们今天其实有机会的,”张指导说,“如果我们能够进入四强,那对这个项目未来的发展将起到绝大的推动作用。” (田凯/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