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主裁判
控制比赛。吹罚一切犯规,并按规则作出裁决。裁判站立在争球线10至12码的守卫区,并总是靠右侧(如果四分卫是使用右手)。判断合理冲撞,观察deep backs(远端防守锋)的合法移动。在运动时,观察四分卫跑动及其出手,并且一直观察到动作完成。随后跑向后场(down field),紧跟跑锋。当跑锋倒下时,确定球的最终落点并做出裁决。
传球时,当四分卫失球时,观察附近边线球员阻挡的合法性。当防守球员到位时,集中观察四分卫。当球被截时,主要责任在于判罚传球队员可能存在的粗暴行为,决定死球与否。
得分时,裁判的主要职责在于观察得分者的动作,及其随后防守队员的合法性。同时他将会通过麦克风把结果告之众人。
(II) 仲裁人
主要职责在于检查球员的装备,以及他们在场时的言行,和在争球线的动作。在后场排成4至5码左右,在多种位置观察擒抱及防守姿势。寻找进攻方可能存在的错误性开球。观察进攻方球员在遇阻挡时身体接触的合法性,以及进攻方球员在意图避开阻挡时动作合法性。随时准备进攻或防守时吹罚犯规。传球时迅速移向后场确认边线球员是否非法移向后场。如果进攻方球员意图长传,仲裁人需立刻转移注意力到另一端,发现接应球员是否合法跑位,同时注意阻挡球员的动作。仲裁人应协助裁判判罚未完成的长传或短传。在踢悬空球时,仲裁人应站在进攻方后场离罚球者5码并空出1码距离,位置于裁判相对。
(III) 司线
正对边裁,司线站在场边,并跨立于争球线,辅助计时,与边裁一起对越位等进行判罚。司线负责管理其所在一边回防时的情况。司线观测他一边的接球手,直到其来到后场7码处,然后他应移到后场并判罚回场及传球,司线主要负责观测传球者是否在争球线的前方或后方传的球,同时辅助判罚他所在一边的防守。当球传出时,司线应注意仲裁人身后的情况。当在踢球时,司线应留在争球线以确认最后一个球员是否在踢球后才移向后场,司线还应判罚球的出界,并在最后时刻提醒主裁时间,并辅助判罚一些罚规。
(IV) 边线主裁
主要是判罚越位,侵犯,以及在发生冲撞的情况下或是在争球线附近时发生的情况,在传球时,边裁主要负责边裁的地二项职责是判罚防守队员在回到后场时的犯规,并对其所在边线的边线队员作出裁定。例如,受球员或是跑锋的出界。边裁与主裁一起还要紧跟倒下的队员并且。边裁必须判定由跑锋在过中场时的动作。他们将轮流向主裁或仲裁人指明得分是否有效。边裁 还要对于 包括受球员动作在内的动作合理性。他 还要指出传球时的干扰以及防守队员和带球者的犯规。
(V) 全场裁判
工作在场地同一侧和边裁一样,20码的范围。大范围重要信息通过接听器传到他这边。集中在路径的往返,观察形成的阻塞或行动的规范性,被准备用于规定距离远处来把握或处理不规范的往返或防止犯规行为的球员使他谨慎。主要的责任是包括在他这边活动场地的边线做决定,比如,经过的接收员在一定界限内外跑动的人。
全场裁判所做的决定包括当捕手,追回或不符规则的在较远处的边线混战所放开的球;比赛的规则包括经过的接受员,包括正当的接球或传递的干涉;协助掩护进攻的跑动球员,包括队友和防守方形成的阻塞叫喊迅速回来踢悬空球;要和后场裁判一起,规定场上的进球得分是否有效。
(VI) 边线裁判
工作在场地里同一侧的边线裁判员,20码的范围。集中于路径的往返,观察形成的阻塞或行动的规范性。准备用于规定远距离用来把握或处理不规范的往返或防止有犯规行为的行为的球员使他谨慎。主要责任是包括在他这边活动场地的边线做决定,比如,经过的接受员或在一定界限内外跑动的人。
边裁做的决定包括接球,追回或不符规则的在较远处的边线混战所放开的球;比赛的规则包括经过的接受员,包括正当的接球或传递的干涉,协助掩护进攻的跑动球员,包括队友和防守方形成的阻塞叫喊迅速返回踢悬空球,在触地得分后,他就成为一个双重公证人。
(VII) 后场裁判
位置在后场25码处,一般在场地的底线像蜂巢般紧密的情况下,关键是紧张在最后的时刻,集中在他的路径和观察在底线球员密集的地方可能出现的阻塞或行动的规范性,准备于规范远距离用来把握或处理不规范的往返或防止有犯规行为的球员使他谨慎。
后场裁判用40/25的秒表记录两个半场的间隔时间;所做的决定包括当捕手,追回或不符规则的在远处的边线混战所放开的球,责任是规范场上包括底线;叫喊传递的干涉,清晰的触球犯规和迅速返回踢球;和停留在踢空球的地方。
定义
1. 抛掷:避免在防守队员前面的双方球员的伸出手臂去接触,然后返回手臂的弯曲位置,因此破坏是最初的联系。
2. 用力一击:从对方背后通过腿转动或上前从背后撞腰部以下的部位,除非是个奔跑者或行动在比赛的靠近边线的地方。
3. 死球:球或比赛不在进行中。
4. 双犯规:每个队在同一次进攻中各有犯规。
5. 一次进攻:进攻方开始进攻至死球的一段时间。
6. 侵犯:在进攻前一名队员进入中立区和对手发生身体接触。
7. 合法接球:
8. 犯规:任何违反比赛规则行为。
9. 自由球:开球或安全踢,可以是放置踢,极踢或高踢。高踢不能在TD后使用,成功的踢球得
10. 失球:失去对球控制。
11. 比赛时:记分牌计时器
12. 压迫:一个球员对球施加的压力。
13. 活球:球在被踢或完成进攻,一次进攻结束成为死球
14. 无人控制球:一个没死的球却没有任何球员控制
15. 漏接球:一个球员试图取得进攻权时不成功得对无人控制的球的争夺。
16. 中立区:球长度的一段两方球员之间的距离,进攻防守球员必须在中立线后。除了开球的进攻队员。
17. 一个球员的身体部位在进攻前超越进攻或踢球线。
18. 自己球门:一个球队防守的门。
19. 进攻时间40/25秒钟。
20. 一次进攻:当一个球员拥有球,双脚或身体除手外任何部位明显触及场内。
21. 高踢:当一个球员丢了球,而被迫高踢
22. 安全球:在对手冲击下,在一方球门后形成死球,对方加两分。
23. 换位:两个或以上队员在进攻前的跑动。
24. 击打:手臂或上手臂和对手因为摆动推动而有接触。
25. 突然死亡:平局比赛进入突然死亡的加时,任何队先得分获胜。
26. 达阵:球任何部分,被没有出界的球员控制,通过对方球线,如果不是TOUCHBACK就称TD。
27. 非职业行为:任何行为违背人们所能接收的体育道德。
(VIII) 裁判和权利
1. 裁判可以安全原因罚下在场上的队员。此时,裁判应通知已受委任的NFL官员(如官员不在场,可通过电话等形式)。这名官员将最终决定是否驱逐次名参与者,或是与联盟委员会联系以作出最后的决定。
2. 如果裁判罚下某名队员,无论任何情况下,都应将其请入本队的板凳席或是休息室。
3. 当得到确认罚下队员后,裁判应通知两队的主教练。
4. 在得到委员会的确认前,裁判不可作出任何取消,推迟或是终止比赛的决定。
5. 裁判不能以私人名义与领队或俱乐部讨论可 奖金的问题。(具体见之前“委员会的权利”中对罚金的定义)
6. 裁判不能应主队球迷可能出现的突发时间而做出不公正的点球判罚。
7. 裁判不仅要考虑到球员及官员的安全,同时应考虑观众。
8. 如果在观众中出现紧急情况(如入场或向场内扔杂物等),裁判应立刻通知有关组织,包括联盟代表大会。在适当的情况下代表大会可介入比赛以维持安全。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