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则1、 采用亚洲象棋比赛规则执行比赛。 2、 时限规定:每方60分钟走满30着棋,如棋局仍未结束则10分钟走满10着棋,各单元时限不能积累,直至比赛结束,超时判负。 3、 记录:棋手可以不做记录,由裁判员负责。 4、 自然限着为"60回合"(即120步)可以判和棋。 5、 记分办法:胜局2分,和局各1分,负为0分。 6、 棋例总纲:(简介) A:长捉、长将、二捉一还捉者作负。 B:长杀、一照一杀、一照一捉、一照一要抽吃、一捉一要抽吃,双方不变判和。 C:长捉有根子(少根)判和。 二、 比赛办法: 1、 采用主客队赛制,即主队两场比赛1-4台台次不动,客队第二场由1台与3台棋手、2台与4台棋手调换台次进行比赛。 2、 两次对抗赛各棋手均为1先1后。 3、 按全队积分,多者为获胜方。 |